原标题:宿州市埇桥独立工矿区列入国家改造搬迁试点
日前,由省发改委组织申报的宿州市埇桥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通过国家评审,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继淮北市濉溪县列入首批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以及淮南市谢家集区采煤沉陷区列入第二批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之后,这次宿州市埇桥独立工矿区列入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基本实现皖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国家试点全覆盖。
埇桥独立工矿区位于宿州城区东南部,面积约175平方公里,范围包括朱仙庄镇、芦岭镇和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涉及居民13.4万人。该工矿区计划通过实施避险安置工程,搬迁安置居民1529户、6240人;完善矿区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矿区13.4万居民和3000多名在校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加快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等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预计吸纳矿区化解过剩产能转移职工、失地农民等3000多人就业再就业,就业转移人口年均增收3万多元,将有效带动资源型城镇产业转型发展。
去年以来,我省把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作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具体实践,积极开展《安徽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等。省发改委不断加大对国家资源型城市试点、示范的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各类专项资金,有效改善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和居民生活质量。
(责编:苏恒、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