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 【读者论坛】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不要损害客户利益
近日,张先生到某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一位身着工装的小伙子热情地上前帮忙,帮助取号排队,并向其推荐去某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张先生问小伙子是否为该银行员工,小伙子遮遮掩掩说,这家银行和证券公司有业务合作,目前开户优惠多。
当前,我国银行、证券、保险是分业经营的,除银行自身业务外,其他业务都是代为办理。曾经由于保险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保险产品,导致“存款变保险”问题时有发生,也成为客户投诉银行的重灾区。基于此,银监会于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经过几年的治理,保险人员驻点销售大有好转,但其它诸如证券公司、汽车担保服务咨询公司等人员驻点销售仍有发生。
外部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存在诸多弊端: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人员从着装、礼仪等方面与银行员工没有明显区别,易被客户误认为是银行的大堂经理;其它销售机构以合作的名义,进行非银行业务营销,甚至为了获得更大收益违规销售,导致业务纠纷,损害银行声誉;销售人员长时间驻点银行,对银行的取送款流程、客户办理业务习惯、银行网点的安保环节等了解较多,安全隐患较大。
不规范驻点销售行为损害客户利益,影响银行声誉,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予以规范。一方面,严格限制银行驻点销售行为。目前,监管部门只对保险人员驻点销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而对于其它如证券公司人员、汽车销售公司人员等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行为并没有明确禁止,对这类行为应该加以界定。另一方面,应该对驻点销售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如着装与银行员工要有明显区别,佩戴明显胸牌,便于客户识别,不得冒用银行名义进行产品宣传和营销行为。
同时,对在银行驻点销售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要联合驻点销售的行业监管部门,对违规的银行业机构、销售机构进行查处,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声誉。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19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