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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 租房可落户租金不得乱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快讯:山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 租房可落户租金不得乱涨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

原标题:快讯:山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 租房可落户租金不得乱涨

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山东省住建厅会同山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户可申请办理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同时,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房主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强调了租赁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据悉,该示范合同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实施。

(责编:张连东、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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