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出实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江西省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效创新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引领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省将大力支持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补助500-1000万元。
同时,稳定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验收或运行评估结果,以及实际运行情况每年给予奖励性补助100-300万元。鼓励设立首席科学家,在支持经费中每年安排30-5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我省还重点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建设,遴选30家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进行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予以支持,公益类补助130万元,企业类补助100万元。对通过验收,在国家层面具有比较优势,且初步符合国家布局的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每年给予差异化奖励性补助50-100万元。
我省提出,优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择优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补助50万元;对验收和考核评估优秀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予以差异化奖励性补助50-100万元。(记者 吴浣)
(责编:邱烨、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