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法院全面加强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6月19日,记者从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各项指标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6月至今年5月,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20件,涉案1606人;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116件,审结2923件;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194件,审结13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同时,全省法院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其中,清镇市法院率先推动建立诉前磋商对接机制,于2017年3月发出了全国首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自去年8月以来,我省环保审判专门化机构已由原来的145格局(省法院+4个中院+5个基层法院设置环保庭)扩展为1919格局(省法院+9个中院+19个基层法院设置环保庭),机构总数由10个扩展为29个,实现了中级法院全覆盖,每个中院辖区内由一到三个基层法院分片跨县级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成为贵州法院环境司法专门化10年之后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
会议现场还集中发布了贵州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王恬)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