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寺堡整顿“四不为”村干部
吴忠市红寺堡区日前出台《关于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村干部暂行办法》,解决村干部中存在的不会为、不敢为、不想为、不作为问题,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办法》分别列出了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违反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道德品行败坏、班子软弱涣散等9种不称职情形,以及工作实绩差、不具备履职能力、业务素质差等5种不胜任情形。对存在14种情形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按照调查核实、科学研判、处理决定、立卷归档的工作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停职待岗、劝其辞职、撤销职务、依法罢免的惩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扶贫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同时兼顾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情形进行调整。截至目前,该区依据《办法》,已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村干部9名。(记者 杨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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