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立足基本省情,改革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使用激励机制,将作为黑龙江省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长期发展战略,为健康龙江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方案》提出全科医生培养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各市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25年,各市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3.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各市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龙江建设需求。
《方案》明确,从三个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建设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医学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制订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高全科专业所占比例。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2018~2020年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500名。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连续5年面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年定向招生培养300名左右专科及以上医学生。扩大全科专业研究生培养规模,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专业倾斜,原则上应不低于总招生数量的20%。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2018年6月底前,制定我省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
二是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到基层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住培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方面相关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同等补助政策。
三是加强贫困、偏远、民族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中,同等条件下对贫困、偏远、民族地区人员可优先录取。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岗,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偏远、民族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聘期为4年,聘期内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经住培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可经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职称。(记者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