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广西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6月7日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分14批次向南宁市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共237件次,其中重复投诉案件87件,占总投诉量的36.7%。对此,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县、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截至6月21日,已按要求办结上报9批次152件,按时办结率100%。
高位推进 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6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王小东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南宁市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到来作为解决环境问题难得的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的办理问题,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亲自督导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迅速响应 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南宁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按照“边受理、边督察、边整改”要求,优化办理流程,建立高效快捷办理机制,第一时间派出专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截至6月21日,全市累计出动4860多人次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清理、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建筑噪声专项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在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37个案件中,已按时办结上报的有152个,并按照要求及时在媒体上进行信息公开,其他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核实和处理当中。
为确保上报办结的环境信访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南宁市专门成立了环境信访案件审查组,坚持每天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办结信访投诉件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发现办理质量不合格的案件立即退回重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回应群众环境诉求。此外,南宁市还设立6个案件现场督查指导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信访投诉案件进行逐一督促指导、调查核实,截至6月22日共出动43多车次170多人次,赴40多个现场点,尤其是重点关注案件、重复投诉点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督办。经核查,已按时办结上报的有152个交办案件当中,举报属实的为77件,基本属实66件,不属实9件。
立行立改 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南宁市立行立改开展查处整改。对能马上解决的案件,立即组织落实,马上整改;不能立即落实整改的案件,要求制定措施、方案和时间表,限期整改。截至6月21日,在已办结上报的152个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中,责令立即改正41件次,限期整改51件次,停产整改24件次,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4件,立案处罚33件、罚款金额13.48万元,问责3人。
下一步,南宁市将按照“交办一件,查处一件、公开一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其他环境信访案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市迎检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承办的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对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问责,确保每个投诉件查处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影响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