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月起沈阳城市低保提至655元/月
根据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物价涨幅等因素,7月1日起,沈阳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调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655元,提高3.15%;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5.88%。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保持不变,人均提高14.6%;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48元,提高3.15%。
据介绍,2013年至今,沈阳市已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6年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33.7%,农村低保标准增长95.7%,城乡低保保障差距逐年缩小,并在于洪区、沈北新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