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深圳市控烟办打响了新一轮的控烟车轮战,将联合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区控烟办、市健促中心、市慢病防治中心等单位,开展十场控烟执法督查活动。餐饮服务场所,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将成为重点督查对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者将会被处以3万元罚款。但是日前深圳市控烟办发布的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却显示,超9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远不到一半商家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针对有吸烟习惯的学生,有超过7成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25日下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罗湖区学校周边开展督查。在松泉中学附近,有学生竟然当街派烟,一名学生将烟夹在了耳朵上“招摇过市”,还有一名学生点燃了卷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而距离学校不远处,就有商户销售卷烟。
在深圳奥斯翰外语学校不足百米距离内,同样也有几家销售卷烟的商铺。一名售烟的男店主告诉记者,平时也有小孩过来买烟,一般他会询问是自己买还是给长辈买,如果是学生买会拒绝销售。不过这也意味着,未成年人只要编造一个小小的谎言便能顺利买到卷烟。
木头龙住宅小区周边有翠园中学高中部、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明珠学校等,是学生密集活动的区域。但是同样,距离学校不远的距离,卷烟销售商铺几乎随处可见。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商铺所粘贴的禁烟标识是旧的版本,不规范而且不显眼,甚至有一家完全没有粘贴禁烟标识。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介绍,规范的禁烟标识必须清楚写明:“吸烟危害健康,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违者罚款3万元”的字样,并且还要公布监督投诉电话12345。旧版本的禁烟警示牌不符合规范要求,起不到很好的警诫作用。“这说明不少商店对禁止向未成年售卖烟草的意识还是不够的,或者为了谋利存在一定侥幸的心理。”
“我们在前期的走访调查中,有部分商户表示,小孩子买烟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禁止。”罗湖区控烟志愿者监督大队副队长黄峦英说,“他们没有意识到,吸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