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人才2名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委托新疆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本科层次人才2名,其中男女生各1名,学制4年。
招录培养对象为: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公安工作,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条件,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高考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上的汉族2018年应届高中文科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排,报名时间截至今天17:00,参加人员名单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招录培养计划1:5 的比例确定。
政治考察要求和程序按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考察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录培养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于6月30日17时前网上填报并提交高考志愿(该次集中填报的其他批次院校志愿也应一并填报并提交),参加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提前批本科“定向”平行志愿A栏,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志愿填报成功的考生于7月1日上午携带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参加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采取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考生录取后,与省公安厅、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入校后,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不得调整转入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核定保障。(记者 聂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