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助推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成都要放“大招”了。昨日,记者了解到,成都市旅游局牵头形成的《成都市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九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这九条措施中,既有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区(市)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这样“含金量”较高的条款;也有打破金融、土地两大影响旅游业发展瓶颈的条款,计划设立成都旅游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旅游促进基金,投资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新业态等方面建设。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
含金量高
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纳入市级年度工作计划的重大项目
最高补助200万元
梳理这九条政策,记者发现其中不乏“含金量”较高的内容。
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都计划对已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区(市)县,在落实体制机制创新、旅游大数据支点平台建设、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服务提升、创新融合发展、旅游营销推广、旅游市场监管、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500万元,而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项目支撑、品牌引领。为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成都拟对纳入市级年度工作计划的重大旅游项目(文体旅融合发展项目)实行竞争立项,按当年项目建设经费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新评定为市级以上旅游特色小镇
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支持重点旅游品牌打造和引进,对新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计划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评定的文化主题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引进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并在蓉经营满1年以上的旅游住宿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培育旅游骨干企业方面,对新评为全国百强旅游投资企业、全国百强星级饭店、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新评定的市级以上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连片打造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计划设立旅游贡献奖
单位、个人都可获奖
成都还计划设立旅游贡献奖,对全市旅游宣传营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荣誉或等级称号的旅游经营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