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省紧急下拨960万救灾资金
来自贵州省民政厅的消息,6月26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紧急向入汛以来灾情较重的三都、天柱、正安等29个县市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960万元,支持重灾区开展应急救灾救助工作,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入汛以来,贵州多次出现区域性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不同程度遭受风雹、洪涝和地质灾害,尤以6月19日以来暴雨洪涝灾情较重。据各级民政部门统计上报汇总,自5月1日至6月26日,全省共有67个县(区)先后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共计81.55万人,因灾死亡6人,失踪2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1656人;农作物受灾31922公顷(其中绝收3843公顷);倒塌民房168户456间,严重损坏民房792户1934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4856万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省领导先后对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和救灾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各级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积极防灾备灾,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应对处置灾害。防范应对5月29日至31日灾害性天气过程,省减灾办、省民政厅于5月29日16时紧急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应对6月19日开始出现的暴雨洪涝灾情,根据灾情发展,省减灾办、省民政厅于6月22日15时紧急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紧急向黔南、黔东南州重灾区调拨一批生活类救灾物资,派出两个工作组紧急赶赴三都、贵定、麻江、丹寨等重灾县查看灾情,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灾区党委、政府迅速应对处置,全力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调拨发放救灾资金物资,救灾救助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求,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李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