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拟取消个人健身可刷医保卡的规定
6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多项法规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出取消个人健身可刷医保卡规定等。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市民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一年度余额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五的,可以将余额的百分之十用于个人健身消费。”此次相关修正案(草案)建议删除该款内容,其理由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法规调整事项,提出不再将交通管理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的审查意见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也不再将人民防空工程的报建核准文件作为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并规定“年设计用水量三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报建时,应当将节约用水设施建设报告向水务主管部门备案”。(记者 胡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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