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
6月27日,记者从新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大连市通过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等举措,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意见》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并重点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的监测,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要利用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学校要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准确掌握学生的流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与实际一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利用学籍系统进行辍学管理情况予以督促和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安置帮教机构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各学校需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建立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对无故旷课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及时登记、劝返复学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