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推行“像搭积木一样造房子” 7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都要“装配式”建房
6月25日,天津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7月1日前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将分为五大类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把建筑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企业车间按标准生产好,将预制件运输到施工现场并通过机械进行拼接安装的建筑种类。通俗地说,就是“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像搭积木一样造房子”。
《通知》中界定五大项目类型,除全市范围保障房、政府投资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外,还将商品房项目按所处区域分为两类。其中,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中新生态城这三大板块内所有商品房项目都需实施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范围:外环线(含东北部调整线)以内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范围:北至京津高速、南至京晋高速、西至西外环、东至海滨大道。中新生态城范围:东至汉北公路与中央大道、西至蓟运河、南至永定新河入海口、北至津汉快速路。其余区域商品房项目,如在2015年12月23日以后取得规划条件的宗地上、总建筑面积(含配套公建)10万平米级以上,则需30%部分做装配式。总体量不足10万平米的项目不需做装配式。
按照市建委发布《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30%以上,重点推进地区实施比例达到100%,建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记者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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