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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黑龙江省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9月1日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学校应配备法治教育工作教师和分管副校长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原标题:学校应配备法治教育工作教师和分管副校长

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这是我省首个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学校应当配备负责法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和分管副校长,分别规定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阶段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记者于燕)

(责编:李忠双、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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