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癌症中医药治疗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泉州:癌症中医药治疗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癌症中医药治疗 可医保报销系全省首创,今日起实施继提高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标
原标题:泉州:癌症中医药治疗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

癌症中医药治疗 可医保报销

系全省首创,今日起实施

继提高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标准后,市医保局对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予以医保优惠。日前,泉州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的通知》,并于今日起开始实施。据了解,此举为全省首创。至此,泉州市基本医保特殊门诊项目达到39种。

据了解,之前市医保局就下发通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到中医院就诊,降低一个等级报销,大部分县级中医院按一级报销,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高达90%;市级中医院按二级报销,起付线400元,报销75%。

此次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突破了原来省上规定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半年方可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界限。

据介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门诊特殊病种定点诊治医院为,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各级定点中医院和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公立医院。

具体确认审核流程为:由具有诊治能力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提出申请,开具诊断证明书,附上相关审核依据,并经医院医保科复核,最后经参保患者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中医药治疗的门诊特殊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1000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5000元/人。市医保局将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对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参保对象的门诊特殊病种在本人选定的定点诊治医院就诊方可报销,属于规定范围内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特殊门诊的中医药治疗范围内费用须占总费用70%以上。

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全年合并计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次数合并计算,第二次起付标准为所就诊医院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肖剑钦)

(责编:陈楚楚、吴舟)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