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黔司发[2018]33号),7月1日起,将在我省部分地区试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
根据《实施办法》,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将在省本级,贵阳市本级及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桐梓县,六盘水市本级及所辖市、区、特区、县试行,期限为一年。
律师辩护是保障刑事犯罪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或未成年人等四类情形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试点将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大幅度提高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进一步推动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建立,更加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王恬)
原标题:我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