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老龄办发布《2017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我省老年户籍人口958.74万人,同比增加33.48万人,增长3.62%。
报告显示,我省低龄老年人口出现增速较快的趋势,截至2017年末,60至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60.37%,同比增加29.84万人。家庭空巢化仍明显,全省有空巢老年人口390.72万人,占老年人口40.75%。得益于我省经济复苏,外出务工人员的回巢,空巢人口同比减少近3万人。
我省老年人口总量稳定增长。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为4232.57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58.74万人,占总人口22.65%。全省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有1820人,同比增加131人。我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出全国5.35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全省老年人口分布呈现城镇多、女性多、沈大多、低龄多、健康人多等特点。
在全省的老年人口中,城镇的占54.06%,农村的占45.94%;男性占47.56%,女性占52.44%;健康人数占52.42%。从地域分布看,全省14个市除锦州、朝阳外,人口老龄化程度均超过20%,大连、丹东、本溪、沈阳都超过24%。
报告显示,2017年,我省老龄事业取得新进展。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525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机构221家。809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224.58万人。农村参加新农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50.72%。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达到67%。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17年末,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1842家,新增45家;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109家,较上年增加89家。全省共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9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站(室)等3606个。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3年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2017年末,1949.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754.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