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提高军民融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项政策措施将从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民参军”企业参与军工配套、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等十大方面对军民融合产业进行支持。这些政策几乎都是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形式出现,而且每条政策措施均落实了责任部门。
支持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沈阳市规定:对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按研发投入的50%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在沈军民融合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获批的单个创新平台按实施绩效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沈注册并入驻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的军民融合企业,其技术、产品以每项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鼓励“民参军”企业参与军工配套。沈阳市将对新取得保密认证、生产许可认证、承制资格认证或到期重审通过取得军工资质认证的“民参军”企业每证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军民融合企业,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助。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沈阳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总规模50亿元,一期规模10亿元,将支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军民技术双向转化优势项目建设、军民融合企业改组改制等。
支持和培育军民融合高层次人才。沈阳市规定:对军队自主择业并在沈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综合其职称与科研能力,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补贴,对创业团队项目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对军民融合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支持,3年内首次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在支持培育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家方面,沈阳市将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对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家,给予最高250万元的奖励。
沈阳市还特别出台了支持燃气轮机和通航(无人机)产业发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