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糕点饮料特别容易出现问题,7月5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2018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抽检的371批次食品样品中,检出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糕点和饮料。
省食药监局本次共抽检了4类食品。其中,粮食加工品166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其相关制品81批次,合格78批次;糕点69批次,合格64批次;饮料55批次,合格51批次。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路店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六安市护生茶业总厂生产的枸杞(生产日期/批号:2018/2/1),合肥瑶海区红城超市经销的,标称芜湖市五湖天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生产日期/批号:2018/3/1),安徽东吴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1/7),均检出二氧化硫,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糕点5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合肥市包河区易邻生鲜超市经销的,标称巢湖市格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酥(生产日期/批号:2018/4/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合肥市包河区宏俭生活超市经销的,标称安徽明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小麻花(生产日期/批号:2018/1/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合肥哈斯客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怀宁县阳宁食品厂生产的懐宁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3/22),酸价(以脂肪计)超标;巢湖市徽盛客超市五店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合肥市巢湖金春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锅巴(油炸类、热加工)(生产日期/批号:2018/4/1),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均超标;安徽爱心缘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马鞍山市启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肉松卷(生产日期/批号:2018/3/17),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超标。
饮料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上海纯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怀远县分公司生产的HPP紫甘蓝冬瓜百香果复合果蔬汁(生产日期/批号:2018/5/24),菌落总数超标;怀远县卞和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卞和纯天然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23);望江县两条鱼饮用水有限公司经销的乡茗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25),均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长丰县润泉纯净水厂经销的,标称安徽合肥陆润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润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18),三氯甲烷超标。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石跃新 记者 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