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施“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
近年来,江西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越来越多有实力的赣企加速海外布局。7月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我省出台《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为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提供宏观指导。
《办法》所称的境外投资,是指在我省注册的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依法享有境外投资自主权,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但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省发改委履行境外投资主管部门职责,对境外投资进行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际投资形势分析,为投资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负面清单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发改委备案。省发改委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合省内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记者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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