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污染源普查检查组抵宁
7月10日至14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宁夏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组将随机抽取宁夏2个地级市,每个市随机抽取3个区(县),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个普查小区,共计6个普查小区作为检查区域。检查内容为各级普查机构清查质量管理工作、清查对象现场排查以及清查表填报,重点核查是否遗漏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按要求,宁夏共划分2906个普查小区,建立29个普查机构,实现区市县全覆盖。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宁夏对标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时间节点要求,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于8月份进入污染源普查入户普查的核心阶段,基本确定入户普查对象9971个,约占名录库数量的25%。
据了解,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检查结果较差的地区,要求重新清查并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或专项督察。(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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