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北 » 正文

全球报道:河北省打击药店诊所销售回流药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打击药店诊所销售回流药行为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购销回流药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部署全省食药监
原标题:我省打击药店诊所销售回流药行为

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购销回流药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部署全省食药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行动,规范药品购进渠道,遏制回流药品经营行为。

回流药是指通过医保、新农合等途径从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然后销售给非法回收人,再次销售给药店、诊所,而后销售给顾客的药品。回流药脱离了药品储存必要的温度、湿度控制,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在回收再销售过程中掺杂假药,给百姓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药店诊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制度,按规定索取、审验并留存供货企业资质、合法票据及药品合格证明文件,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购销药品要严格落实计算机系统管理要求,不虚报、隐报、漏报和瞒报,确保所经营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对检查中发现从事购销回流药品违法经营活动的药店,凡符合立案标准的迅速立案查处,彻查问题来源,对涉事药店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记者马彦铭)

(责编:张晓博、陈思危)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