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楼层数越来越高,高空坠物成了危害小区住户的一个“隐患杀手”,高空抛物的事件也屡有发生。7月13日上午,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的案件进行了宣判,当地公交司机刘某在醉酒后多次从七楼平台将杂物扔下,砸伤一名孕妇,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男子高空抛物砸伤孕妇被判刑
据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在2017年7月3号下午五点多,被告人刘某饮酒后回家,在蚌埠市禹会区柒建小区一栋楼的7楼平台,将一个毛竹梯从平台窗户扔下,将途经单元楼们的一名孕妇砸伤。这已经不是被告人刘某第一次“高空抛物”,在2016年6月的时候被告人刘某就曾经将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等物品从7楼平台窗户扔下,险些砸伤小区里其他居民。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询问被告,指出内容是否一致。刘某表示并无异议,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也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因为平时工作压力较大,向楼下抛物是因为饮酒回家后对楼道乱堆乱放行为的不满以及妨碍了自己进出家门的反感与宣泄。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被告人刘某说,事后我在看守所进行了学习和受教育,认识到这次做出的事已经触犯到法律底线,而且有一定严重性的后果,比较后悔,也认识到这次做的事情错误。
酒后行为也不可免责
对于刘某的犯罪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抛掷物品的地点是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同时,根据抛掷的物品自身重量及所抛掷的高度被告人是可以预见到底地面的冲击力所造成的后果,能使公共场合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面临现场危险。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主审法院尹凌云介绍,刘某的行为足以对人的生命或者财产造成重大损害,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安全的法益,刘某作为一名理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高空抛物等行为会损害楼下人员财产的安全,为发泄情绪仍不计后果,将儿童自行车、滑板车等物品从高楼扔下,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是一种间接故意,并非过失犯罪,且刑法规定,醉酒的人应该负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一枚鸡蛋可致人死亡
今年3月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东莞深圳交界处的东莞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被楼上落下的苹果砸中,孩子随即被送医院抢救,至今仍在昏迷中。
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吴文利 记者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