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参保单位可在 10月底前办理
7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了解到,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年审已经开始。10月31日前,参保单位可前往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7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443元的,以1944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889元的,以3889元作为缴费基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18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889元或6481元确定。
市本级单位申报地点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参保单位未在缴费基数申报规定时间内办理基数申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具体申报内容和所需资料及相关表格下载,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官网或关注西安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记者 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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