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奖30万!南昌放大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
记者昨日了解到,南昌出“大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南昌根据市安监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南昌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安全生产举报既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最先举报并被接受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自身的举报,无法确定举报人的举报,安监部门认为不应奖励的其他情形,均不发放举报奖金。
安全生产举报 市安监局划重点
举报需要注意的事宜
据介绍,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原则上实行逐级举报制度,即举报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在发生地的县(区)安监部门进行举报,县(区)未受理或未及时处理的,可以向市安监部门举报;当地政府或安监部门涉嫌参与瞒报的,可以直接向省安监部门举报。
◆举报事项需要多长时间核实
核实时间60日到90日不等。据了解,市、县区安监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哪些情况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地址、违法的基本事实、目前现状及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的危害,并确保举报事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我市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现金奖励少则3000元,多则30万元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高飞 记者 尹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