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自2009年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省共完成113万户危房改造。 2018年计划完成10万户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万户以上,重点支持9个深度贫困县和7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今年全省18个摘帽贫困县农民居住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我省累计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计796904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计258674万元。2018年,中央下达危房改造资金60317万元,省级资金28084.3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在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时,政府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我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方式,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对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的由县级政府制订方案,兜底解决特困户建房需求。
我省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满足不同困难群众的需求。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贫困户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采取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帮助贫困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各地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同时积极探索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实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记者 夏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