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和“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日前对户籍审批事项进行“瘦身”,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核要件。
7月18日,本报邀请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答,独家披露沈阳市户籍改革的最新成果和亮点。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 王仁
35周岁以下
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
45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学历的
55周岁以下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凭毕业证、身份证或
户口簿即可落户
落户审批原来市局
“一窗口”办理
如今派出所都可办
4月22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沈阳市进一步放宽了人才落户限制,提供更优厚的“零门槛”落户条件。
如今在沈阳市,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落户。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本着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的标准,按照“程序最简、距离最近、时限最短、体验最优”的原则,再次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核要件,优先服务到沈阳市落户的居民。
将下列6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原来市局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由全市221个派出所窗口受理。
●技校学生毕业落户;
●在我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员落户;
●外埠居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市区劳动力30人以上落户;
●外埠居民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落户;
●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员纳税落户;
●科技特殊贡献等人员落户。
将下列3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市局审批调整至直接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批:
●博士后入站、出站落户(即办);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
新规出台后,由原来市局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由全市221个派出所窗口受理,3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4个工作日,其中有1项即办,更加方便快捷。
成果 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占落户人才的80%
目前沈阳市新落户人才呈现稳步递增之势,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理人才落户近七千人,其中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占80%,其中35周岁以下落户人才达90%以上。
房产证未下来,凭购房备案合同、发票可落户
(一)购房落户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落户。
此新政策实施后,外地居民购房落户平均提前1年以上,提早享受沈阳市民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此举既能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落户,又能节省落户群众多次往返房产局或派出所进行咨询的时间和不必要的交通费。
(二)国外出生子女落户省去中国使领馆对出生证明的认证、孩子出生时父母在境外的合法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此政策调整后群众无需因出生证明未认证而再次往返出生地国家去做认证。
(三)6项户口办理事项不再要求社区民警调查落户人是否实地居住:
●分房、买房等凭合法房屋手续落户(即办)
●外埠居民投靠配偶落户(即办)
●外埠居民投靠子女落户(即办)
●外埠居民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即办)
●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投靠亲友以及其他有正当理由迁移落户(即办)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该6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2个工作日,其中有5项即办,大幅节省了群众办理户口时间。
成果 取消“入户调查报告”,落户居民子女就近上学便捷
通过落户新政策的出台,购房者子女就近上学更加便捷。居民购买新房一个主要因素是考虑孩子可上个好学校,而一些学校对落户时间有一定要求。如果房屋的交付时间正好临近学校的最晚落户时间,没有时间进行装修,社区民警无法开具在此居住的调查报告,群众也无法办理落户,这将直接导致买了学区房孩子却无法进入对应的学校。新政出台取消民警的调查报告,给那些购买学区房的群众吃了一个定心丸。
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可异地换领二代身份证
沈阳警方正在打造全国公安行政审批“要件最少”办事窗口,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让信息服务多跑路,群众办事少跑腿。
随着外地人来沈就业人口逐渐增多,异地办理二代身份证换领业务需求也越来越大。过去,外地人在沈阳市办理异地身份证换领业务,需要先等待六个月领取《居住证》以后才能办理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时间周期长、群众十分不便。
沈阳警方简化审批手续,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模式,推出凭受理《居住证》时出具的《居住证领取凭证》,即可网上办理异地身份证换领业务,不必再等六个月的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在沈外地人的工作和生活。
成果 16至18周岁居民变更姓名到派出所即可办理
目前沈阳市公安局缩短审批时限、落户条件前置或减少审核材料已正式实施,下放审批权限需对现有的人口管理系统进行改造,现已将“外埠居民购房落户”“投配偶落户”“父母投子女落户”“子女投父母落户”“16至18周岁变更姓名”与群众生活最为密切的5项户口审批项目下放至派出所直接受理审批,其余户口审批权限将于近期陆续下放。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李欣
魏爽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