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经同级党委政府授权 不得给国有企业定指标派任务
7月18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意见》。在调整优化监管职能方面,工作意见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位: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方面,工作意见明确:把握资本监管主线,以管资本为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向来备受关注,工作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事会、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巡察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问责机制。
未经授权
不得给国企定指标派任务
调整优化监管职能方面,工作意见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位:全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资本为主原则,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未经同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授权,各级各部门不得给国有企业定指标、派任务,确保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全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调整监管职能,围绕增强监管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率,聚焦监管内容,科学管理、依法放权,不缺位、不越位。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出资人权利,实行分类授权、一企一策授权;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依法归位于企业;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国有资产监管重点:
管资本为主
工作意见还阐述了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即把握资本监管主线,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国家和全市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在监管重点方面,工作意见还提出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方面,工作意见提出改进出资人监督方式、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等意见。其中,在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中,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坚持离任必审,完善任中审计,探索任期轮审,实现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常性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等开展专项审计,对重大决策部署和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等开展跟踪审计。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工作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法规政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成果使用。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