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日,市纪委通报查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马山县乔利乡东良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陈世学、村委会原文书覃荣山审批低保金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1月、2016年1月,陈世学在入户调查时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在未对申请人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进行核算的情况下,草率签署“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将覃荣山代签为调查员,覃荣山对此无异议,予以认可,导致两户家庭违规获得低保17040元、5040元。2017年12月20日,经乔利乡民政办认定,两户家庭因有成年赡养人,予以停保。2018年6月,陈世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荣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安县南圩镇党委组织委员卢国强编造虚假材料、应付巡视组检查问题。2017年11月,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南圩镇进行巡视检查,要求南圩镇党委提供党建助力脱贫攻坚材料。为应付检查,卢国强自行将制作的3份虚假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交给巡视组检查。2018年5月,卢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邕宁区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陆家艺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陆家艺作为4户贫困户的扶贫帮扶责任人,2017年,入户扶贫次数为6次,未达到城区规定的入户12次的要求;2018年,邕宁区开展春节慰问贫困户活动,要求春节前必须将300元慰问金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但陆家艺春节前后都未入户开展慰问活动,直至被人举报发现后,陆家艺才于2018年4月将春节慰问金300元发放给贫困户。2018年6月,陆家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问题,有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弄虚作假,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检查;有的在脱贫帮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真正做到廉洁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事。(记者 尹海明 通讯员 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