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2018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8.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4万件,谈话函询15.4万件次,立案30.2万件,处分24万人(其中党纪处分20.1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28人,厅局级干部1500余人,县处级干部1万人,乡科级干部3.7万人,一般干部4.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4.6万人。2018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8.4万人次。
其中,第一种形态44.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4.6%;第二种形态18.9万人次,占27.7%;第三种形态3.2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2.1万人次,占3%。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相比以往的“通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的表述,增加了“监督检查”的字样。这应当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设机构改革有关。
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各省纪委监委分设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两类部门,前者专司日常监督检查,后者专司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曾透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已经更名为第二监督检查室。改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如何分工,还有待中纪委网站权威发布。
从2016年8月11日起,中纪委网站公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此后每季度均会向社会公布会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立案、处分的数量,以及处分的省部级干部、厅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一般干部以及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的数量。从2017年第一季度起,通报还增加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人员的数量,并对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和占比均进行了公布。对此,我们作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可以基本分析出2016年以来每个季度的相关数据(见下表,建议横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