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察带走“撒泼城管”获网友点赞,其实警察叔叔早对暴力执法说不
近日,关于“深圳一城管疑暴力执法与警察冲突被带走”一事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今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通报称,7月19日,一名身穿特勤黑色制服、外穿城管反光衣的男子情绪激动,大声辱骂群众,并与周围的人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对其进行劝阻,在口头警告无效后快速将其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对于警方的处理行为,有网友纷纷点赞。大白新闻注意到,上述类似事件早有发生,而警察早已对暴力执法说不。据悉,今年4月,河南商丘一城管打伤警察被刑拘,两名城管队员主动到案,此外更有城管酒后执法殴打市民警察,市容局长等多人被免职及处分。深圳一城管队员疑暴力执法被警察制服
据媒体报道,今日,三段深圳市南山区城管工作人员执法视频流传于网络。视频中,一名身穿特勤黑色制服、外穿城管反光衣的男子情绪激动,大声辱骂围观市民,并与周围的人发生肢体冲突。民警赶到后,对其进行劝阻,在口头警告无效后,将其制服。南山警方回应此事称,经查,该名男子黄某(29岁)系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外聘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网传视频截图
第一段视频中,数名市民围着一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并大声说,“他暴力执法,他打人”,“执法要文明执法,这是法制社会”,“他打人”,“太嚣张了”。该男子情绪略显激动,“那这样说也可以,把我抓到警察局去。让我坐牢,好不好?”
没一会,一位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赶到了事发现场,像是城管负责人。该负责人听完周围市民的描述后,对该城管说,“别说话”。听到这话后,该名城管情绪更加激动,冲着负责人头部打了一拳。在同事的劝说下,该名城管离开了人群。
第二段视频中,数名警察和巡防员赶到现场。城管负责人依旧在和该男子进行对话。对话过程中,该男子手上夹着一支烟,情绪激动,大声说,“你说啊?你说啊?你有什么事你给我说?”执法警察上前劝阻,该城管一把将其推开,“我不知道你是警察啊。”
“你不要过激。”执法警察说,“你不要动”。同时,他再次表明自己警察的身份。该男子大声称,“你敢冲我?我是城管,我也在执法。枪毙我?枪毙我好不好?”
在与警方交谈的过程中,该男子情绪更加激动,并再次声称,“我也在执法”。看到警察掏出警棍,该男子向前两步,“打,来打”。执法警察不停地发出警告,“退后,请你退后”,但该男子依然没有停下脚步。
看到这种情况,几名巡防工作人员上前协助执法警察,将该男子放倒在地。该男子情绪仍很激动,坐在地上,大声称,“警察打人了”,“我不活了”。
执法警察大声训斥,“你对得起你这身衣服吗?在深圳,现场要听警方的指令。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处罚法。你对你的行为负责吗?”随后,该男子坐在地上大声哭了起来,身着的城管马甲也被城管负责人收走。
第三段视频中,该男子被警察带走。带走过程中,一名警方工作人员称,“城管要做好表率”。该男子称,“我没有吗?我没有吗?”随后,上了警车被带走。
今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通报称,2018年7月19日18时许,南山警方接报一市民在派发传单时与疑似城管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招商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身穿特勤黑色制服、外穿城管反光衣的男子情绪激动,大声辱骂群众,并与周围的人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对其进行劝阻,在口头警告无效后快速将其制服。经查,该名男子黄某(29岁)系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外聘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深圳警方通报截图
商丘城管暴力执法,两批警力将其制服
4月8日,就在睢阳区九州路旁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处,商丘城管打伤警察,消息迅速传播开来。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城管“奉命”去拆迁现场执行任务,先是与居民发生纠纷,随后又动手打伤到现场处置“纠纷”的民警。甚至有目击者说,现场有100多名城管围殴民警,后来有新的警力增援,事情才得以平息。据悉,睢阳区,位于商丘市中心南部,是商丘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商丘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与旅游服务中心。
据媒体报道,4月8日11时许,商丘市110指挥中心于接到报警,之后多名民警前去对拆迁人员进行劝阻。但是对方没有听从,而是继续踹门,民警见状便打电话呼叫支援。差不多一小时后,第二批警力赶到,在对现场进行录像取证时,器材被黑衣人夺走。就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带队民警被摁倒在地,之后被对方用皮鞋猛踹,造成脸部多处流血。当警方欲带离其中一名男子,遇到强烈阻拦。直到市局特警支队和隔壁派出所的警力前来支援,警方才最终将嫌疑人带走。
4月13日,河南省商丘市长江鑫苑事件联合调查组当日通报了该事件调查进展。其中,涉嫌构成妨碍执法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两名城管队员主动到案,也被实施刑拘。此外,调查组表示,将对负有现场处置责任的相关负责人,依法作出从严处理。通报称,有3名警察、2名协警和1名城管队员在双方推搡中受轻微伤。
安徽城管酒后执法,被警察第一时间控制
早在2009年,有媒体从安徽省长丰县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对“5.23”市容执法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市容局局长李某以及县市容局副局长、县市容执法大队大队长闫某某分别予以免职、停职处理。
据长丰县委宣传部通报材料称,2009年5月23日晚8时40分左右,长丰县水家湖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水湖镇吴山路中段市容执法人员在清理整治店外店、烧烤摊、米线摊过程中,与店主发生纠纷,导致4名人员受伤(事件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接警后,水湖镇派出所迅速出警到现场调查。当地主要官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县公安局调集干警,将市容执法人员迅速带离现场询问调查,及时将受伤群众送往县医院治疗,耐心做好现场人员的思想工作,理顺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据悉,事件发生后,长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迅速开展事件调查取证工作,县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及时到县医院看望慰问受伤群众,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5月25日下午,该县县委常委会上,决定对“5.23”市容执法事件予以严肃处理。一、免去在此次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市容局局长李某局长职务,对县市容局副局长、县市容执法大队大队长闫某某停职检查,责成县市容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成立由县纪检、政法委、公安、法制办、水湖镇等相关部门组成的“5.23”事件联合调查组,对整个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三、责令县市容局和水湖镇负责人到医院慰问伤者,做好医治工作,并向受伤群众道歉;四、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队伍作风整顿集中教育活动,提升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努力做到依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此前《第一时间》曾报道称,5月23日8时30分左右,在长丰县吴山路该县市容执法人员酒后执法,市民警察一块被打。该媒体采访目击群众称,当时市容执法人员“喝酒”、“有酒味”、“都醉醺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