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每年招收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500名
加大订单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力度。积极向国家争取,逐年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每年招收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500名。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全科人才培养,面向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满足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需求。考生录取后与各院校签订培养协议,由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6年。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招录的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学、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科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全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人数达到当年招收总数的20%,并逐年提高比例。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培训合格的,3年培训时间计入服务期。
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全省所有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特设岗位服务期为4年,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对符合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基本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已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社会人员优先聘用。
对农村全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
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和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对服务期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或设置专门比例招聘。鼓励服务期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继续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连续工作15年的优先聘用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
提高全科医生薪酬水平
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
加大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倾斜力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村基层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满20年,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正高级职称。
对违约的订单定向医学生记入个人档案
对违约的订单定向医学生,除按约定退还培养费用,缴纳违约金外,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在约定的服务期内,限制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种教育培训项目;3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