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施工现场配备仪器 严控PM2.5及噪声
按照《哈尔滨市2018年“治霾卫蓝”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委牵头,协同市环保、城管和各区政府,联合在全市建设施工场地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降低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对城市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PM2.5、PM10及噪声等环境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地的应急响应工作必须高效、有序进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此次整治范围为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道外区、松北区五个主城区内所有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现场,铁路、公路、电力、人防、水利工程以及农垦、森工组织实施工程的施工现场,房屋拆除、既有房屋装饰装修或维修改造、道路桥梁维修工程施工现场,和土地收储、未开工的开发建设用地,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堆放场,垃圾处理场等。
专项整治要求施工工地现场外围应连续设置牢固、美观的全封闭硬质围挡,围挡无破损、污染;工地围挡外侧应设置公益广告,面积与围挡面积的比率不低于30%;现场出口处应设置混凝土或钢板硬铺装和车辆轮胎清洗设施;土方、渣土、垃圾清运时,采取密闭式运输方式,驶出现场的车辆轮胎必须进行清洗,不得夹带渣土;现场内必须设置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设置在现场边界下风处或主要车行道路、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应能显示湿度、风力及PM10、PM2.5浓度。(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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