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6旬男子猥亵女童获刑3年 一审被判无罪后检方抗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澎湃新闻
核心提示:原标题:延安六旬男子猥亵女童获刑三年:一审被判无罪后检察院抗诉近日,经陕西省延安市两级检察机关抗诉的陈某猥亵儿童案,再审

原标题:延安六旬男子猥亵女童获刑三年:一审被判无罪后检察院抗诉

近日,经陕西省延安市两级检察机关抗诉的陈某猥亵儿童案,再审后获得改判,被告人陈某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9月17日晚,60多岁的陈某利用在自己办的幼儿园里照顾全托儿童的便利,对一名6岁女童实施猥亵,并致该名女童受伤。同年9月29日,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陈某批准逮捕,于2016年4月2日对其提起公诉。

2017年4月6日,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犯猥亵儿童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判决陈某无罪。宝塔区检察院接到判决后,结合案情,审查证据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该院遂决定抗诉,延安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抗诉理由充分,遂依法支持抗诉。

延安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宝塔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倪建军 齐占斌)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