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半年消委系统受理诉求41209件 这些占前三
2018上半年重庆消委系统受理诉求41209件 质量、合同问题、售后服务占投诉前3位
23日,重庆市消委会公布2018年上半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诉求41209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3273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479件,投诉受理同比增长23.31%;解决率99.2%,上升了2.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5.95万元,同比增长10.73%。
质量、合同问题、售后服务占投诉前3位
与2017年同期相比,质量问题、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投诉量仍位居前三位,在排前三位的投诉中,除合同问题投诉有所增加,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99%外,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投诉数量及比重都较去年同期呈现下降趋势,其中,质量问题下降1.92%,售后服务问题下降2.03%,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虚假宣传问题却同比上升了4.13%。
上半年,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生活与服务、房屋及建材、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日用商品类商品、文化娱乐、电信及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远程购物)的消费投诉量位居前列。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和房屋建材投诉数量仍居前列,但与2017年同期相比,比重都有所下降,分别下降2.05%、1.56%、0.97%、0.98%,这充分说明了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在逐步增强,但生活与服务类投诉中的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服务等问题表现突出。
通讯产品问题较多
数据显示,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225件,占投诉总量的14.44%,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位居首位。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中,通讯类、厨房电器类、小家电类的投诉较为集中,分别达到296件、120件、111件。
主要表现在:商家不诚信经营,销售翻新机或混淆视听用其它型号手机来忽悠消费者;上半年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多,商家促销活动频繁且力度较大,部分商场货源组织不充分导致送货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尤其是随着夏季来临空调、电扇等纳凉类家电的销售和使用增多,出现了送货安装不及时、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此外,在网店购买的小家电问题较多,增加了消费者退换货的费用。
房屋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投诉突出
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房屋类投诉690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188件,主要表现在:以各种条款规定“订金”不予退还;不按合同执行肆意延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利用广告标语、沙盘模型进行销售误导;家装材料以次充好,不按合同完工等问题。
此外,上半年,服装鞋帽类商品投诉达819件,其中质量问题投诉557件,占该类投诉的68%,主要表现在:衣服穿后洗涤掉色、变形;皮鞋脱胶、脱跟、断底;以及一些商品标识与实际不符等问题,还有部分销售商不执行《三包》规定承诺。
交通工具类投诉在上半年有764件,其中家用轿车投诉269件,占该类投诉的35.2%,主要表现在:在签订购买协议前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以及定金问题;交付车辆时手续不齐全;贷款买车必须购买指定保险等。
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购买商品前要对所购商品的型号、价格、性能等有个基本的了解;不要贪图小便宜,尽量去大型商场和超市购买,并保留好购买票据、三包卡、维修卡等凭证;签订购买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了解合同相关内容,切记盲目缴纳定金。(记者 李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