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市拟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近日,《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十条措施(2018—2020)(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印发,明确设立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产业扶持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十条措施》,贵阳市将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不产生或少产生磷石膏排放的磷化工产业新建或绿色改造项目、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新建或绿色改造项目。同时,建立资金总规模1.5亿元的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扶持资金,主要扶持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以及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应用。
此外,建立贵阳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建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磷石膏相关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4500元资助。
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新建或技改项目,贵阳市将对实际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技改项目,给予一次性6%的项目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项目所获得银行贷款的利息总额给予不超过80%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奖励和贴息);对实际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或技改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十条措施》还在产品补贴、品牌激励、生产场所租用补贴、运输补贴、优化融资环境及加强综合支持等方面作了详细补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