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开办时间将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为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的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企业开办时间将由目前的平均11.5日减至5日(指工作日)以内,其中工商登记事项办理不超过3日、刻制印章不超过1日、申领发票不超过1日。
自今年7月起,我市以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审批窗口和松北区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为试点,将“开办企业”必备流程环节精简至4个(名称核准申办执照、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准入又准营”。9月1日起,在试点的基础上,依托哈尔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并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全面网上办理,统一进行网上涉企审批及服务。
流程再造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我市将把企业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推行“互联网+行政”改革,提供“帮办”“助办”服务,全面达到“一窗受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后台流转、一窗申报、全程办结”,实现高效集成的“一站式服务”。
我市将依托哈尔滨市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设立自助服务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行政辅助人员,并统一服务标准;前台接待人员必须在符合专业化、规范化能力要求的基础上实现效率优化;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通过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或设置专门咨询区域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
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
我市将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现名称自主预查。对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以外,选择以自主申报方式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的,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为由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直接申请,实现自助查询、比对、选择和申报。对申请人使用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要将企业名称登记与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合并受理,并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日以内。
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
我市将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在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和领取方式。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优化新办企业发票申领程序
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我市将简化其涉税办理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部分信息由税务部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税务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其中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要压缩至1日以内。
完善企业社保登记业务流程
根据《实施方案》,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采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衔接,使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阴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