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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宁曝光8家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企业(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南宁曝光8家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企业(项目)25日,南宁市安监部门集中曝光8家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企业(项目)
原标题:南宁曝光8家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企业(项目)

25日,南宁市安监部门集中曝光8家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企业(项目),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被曝存在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的8家企业(项目)分别是:

一、广西达瑞斯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吊装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南宁市武鸣区闽鑫再生造纸厂。该厂存在: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广西筑巢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东盟经开区民涵砖用页岩矿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四、广西东正甲醛有限公司。该公司员工白某刚等2人未取得氧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在任职后6个人内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取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南宁市恒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防爆区域内部分电气设备为非防爆设施的现象,违反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2.3条的规定。

六、南宁市青环路82号彰泰红房地项目建设。建设单位为广西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桂林华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分别为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

1、基坑及边坡的二期工程目前进入土方施工阶段,南面山体高切坡未按规定做任何支护处理,边坡防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

2、高处作业的部分楼栋楼层临边、梯段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违反了高处作业规范规定,存在高坠安全隐患。

3、脚手架工程的施工现场外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架体底部未封闭或封闭不严,首层和作业未满铺脚手板,部分立杆基础落在二层挑板处未经方案验算,架体与建筑间距大于150mm无防护,架体内每隔10m未设置平网防护,在架体上部违规采用钢管代替型钢代替悬挑梁,连墙件设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口型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外架底部小横杆多处缺失等。违反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模板工程的钢管支架普遍存在封顶杆、三向剪刀撑缺失、立杆间距大于方案要求的现象;后浇带处未采取独立支撑体系,模板支撑体系拆除后未及时采取回顶加固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施工临时用电的末级电箱无分路标识、系统接线图,箱内接线杂乱,一箱多机,未重复接地,塔吊漏电保护器参数选取不符合要求,电箱电线穿墙穿架等。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存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

6、物料提升机安装后未经检测合格、未进行备案已投入使用,3#楼与4#楼间搭设“连廊式”停层平台无任何专项方案,停层平台与外架混搭,井架无缆风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7、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高层楼栋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部分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通畅,楼梯口、楼层随意堆放材料、垃圾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楼层无疏散标识等,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七、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7号南宁吾悦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中郡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为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该项目从开工至今共计下了停工通知书12次,整改通知书6次,当场处罚3次。该项目管理混乱,具体表现在:

1、高大模板未经专家论证、无监理审批专项方案已完成砼浇筑,违反了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大量缺失临边防护安全网,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3、施工电梯未经验收就使用,违反了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及《建筑施工升降及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第3.0.5施工升降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南宁市邦诚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该公司连续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的月度《全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通报》中,通报为全区超速报警总量最多的10家运输企业,并且被主管部门约谈、下发整改通知后仍存在上述问题,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据介绍,为确保南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南宁市以今年为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加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开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记者 伍永志)

(责编:周雨乐、陈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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