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安发布惠台58条 台企同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淮安市政府26日发布《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今年初,国台办、国家发改委等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31条”)。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惠台31条”的落实工作,制定《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淮安58条”),力争将淮安打造成两岸产业合作的集聚地、台企转型升级的先行地、服务台商台胞的引领地、促进交流融合的活跃地。
淮安市台办主任龚晓琴说,长江以北台资集聚新高地淮安,是江苏首个落实“惠台31条”政策的设区市。“淮安58条”从促进经贸合作、推动台胞创业、引进台湾人才、深化淮台交流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致力于为台商台胞来淮创业就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提供优惠待遇。比如,规定台企与本地企业同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新引进的台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0万-1000万元。购买自用房的,按其购房房价给予5%的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的,5年内按年租金给予5%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同等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疗养等待遇。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淮台社会文化、青少年、基层民众交流活动。
淮安市副市长顾坤说,淮安坚持“三二一”原则。“三”即“三个一律”,凡是“惠台31条”明确的措施、办法,淮安一律全部执行到位;凡是国家和省现有政策适用于台企台商台胞的一律全面落实;凡是政策规定有上下限弹性的,一律按最优幅度兑现。“二”即“两个拓展”,积极拓展惠台措施的领域、范围和幅度,全力促进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积极拓展为台企台商台胞服务的内涵,打造淮安101%服务升级版。“一”即“一个主线”,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与台企台商共同分享淮安新一轮发展的机遇和红利。 (陈春晓 蔡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