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建微型消防站
7月26日,记者从省安委办了解到,7月起至10月,江西省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据了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及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要纳入整治范围,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整治范围。
记者了解到,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周边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和作业场地的,应立即拆除或清理。另外,9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记者 尹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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