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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北京拟立法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新浪微博
核心提示:【北京拟立法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等】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


【北京拟立法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等】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草案提出,开办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的区食药监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开办小食杂店,应当自取得经营主体资格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卡。开办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北青报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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