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昆仑关将实行分区保护管理 严格规范项目建设
7月27日,《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由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据了解,《条例》对昆仑关的保护管理范围、管理体制、规划管理、分区区别保护管理等方面做了规范。
昆仑关位于南宁市东北部约50公里处,跨南宁市宾阳县、兴宁区,历史上为桂南通往桂中的交通咽喉,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发生在昆仑关的大小战役有9次之多,其中,发生在1939年冬的昆仑关战役,是中国军队对日攻坚作战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是为民族独立和解放奋勇抗敌的伟大战役,是中华民族“精、气、神”的充分体现。目前,昆仑关周边分布着10多处当年战役的遗址,设立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是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也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为了更好地实现昆仑关文物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协调统一,《条例》将昆仑关的保护管理范围划定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保护控制区,昆仑关的保护管理范围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昆仑关战役旧址为核心,由昆仑关、抵宝山、之堪山、大象山、草帽山等山体围合而成的区域,以及国防教育基地、旅游配套服务区,总面积112.66公顷。其中,昆仑关战役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重点保护区,其余为一般保护区。昆仑关外设保护控制区,由公秀山、罗伞山、石牛岭、人形山、石人山等山体围合而成,面积1477.34公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散落在昆仑关周边乡镇与昆仑关战役相关的遗址、遗迹(即《条例》所称昆仑关战役遗址群)是军事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编制昆仑关军事历史文化旅游规划,应当将昆仑关保护控制区外与昆仑关战役相关的遗址、遗迹一并纳入。这样规定,有利于昆仑关战役遗址、遗迹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于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及利用价值,打造昆仑关红色旅游,传承昆仑关军事历史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在分区区别保护管理部分,《条例》从四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对一般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外形和管线铺设等作出规范;二是严格旅游、文化活动管理,就游客管理、关内布局设点和相关活动管理的问题,进行具体规范;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除了严格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之外,《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昆仑关内禁止设立采矿权、商业性探矿权,原有矿业权在依法补偿后应限期退出。(记者 冼妍杏 实习生 唐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