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表决通过《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
7月27日下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通过了《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审查批准了《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
会议结束各项议程后,王东峰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河北省各级人大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大作出的部署和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河北省改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今年重点开展好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提出的意见,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认真组织向全国人大全面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全国人大高度自觉的政治站位、实干实政的责任担当、从严从高的工作标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河北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服务大局,以坚决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河北省人大工作务实创新发展新局面。一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践行“河北发展、人大有责”理念,充分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扎实开展重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入开展“八大行动”,进一步提高履职质量。二要聚焦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积极稳妥推动雄安新区法治建设,进一步打造特色亮点。三要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倡导工作创新,集中力量创造精品,始终保持奋进状态,进一步展现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河北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王刚、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徐建培,省监察委副主任董云鹏,省法院院长卫彦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龙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记者四建磊、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