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值1.5万元难退款 新海灵草遭投诉
近日,网友潘先生反映,南昌新海灵草美容美发中心在服务中以打折吸引顾客办卡,但结账时却是天价,消费者要求退款被拒,海灵草方面存在欺诈的行为。对此,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十字街分局先后4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充值1.5万元办会员卡
7月13日中午,潘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来到西湖区新海灵草美容美发中心理发。海灵草工作人员说潘先生女儿的头皮屑严重,他们可提供治疗,每个疗程3800元,治好需要两个疗程,如果充值1.5万元,全场服务可享受3折优惠,理发可打1折,可以试用一次,如果觉得不好可退款。
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潘先生妻子通过支付宝转账1.5万元,以女儿的名义办理了会员储值卡。随后,潘先生妻子和女儿理完发,会员卡消费569元。
潘先生称,当日下午女儿感觉头皮灼热不适,头皮屑一大块一大块脱落。于是,妻子找新海灵草美容美发中心退款,工作人员拿来两个手提袋,每个袋子里有几瓶洗护用品,称产品套盒已开,无法二次销售,每套产品价值3800元,加上剪发的费用,共消费8840元,如果要退只能退6160元。几经交涉,新海灵草方面才同意退款1万元,退款后卡内剩余4431元。
部分退款 消费者未不满意
潘先生事后拨打了消保热线及向市监部门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
潘先生提出,新海灵草方面存在欺诈行为。故意夸大头皮屑的严重程度及其影响,隐瞒不具备医疗资质的事实,谎称可对头皮屑提供治疗服务,故意误导消费者,事先对使用洗护用品的品牌、数量、价格均未明示、告知,存在强制消费,已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要求“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因此潘先生提出了1707元的赔偿要求。
此外,潘先生还认为该店的会员卡上注明“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霸王条款,涉嫌违反合同法,而海灵草提供的“柔弗固根健发洗发露”产品,潘先生查询后发现其包装上印刷的公司地址与其注册地址不一致,对其产品质量存疑。
新海灵草负责人饶先生对潘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可。饶先生表示,事发当日店员同意退款1万元,正是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为基础的,但当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潘先生则否认双方达成一致,他表示在对方部分退款后,自己从未表示放弃对余款的追索。
4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
潘先生于7月20日向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十字街分局进行投诉举报,7月23日该局主管纠纷调解的陆副局长对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约定24日进行第二次调解。
7月24日调解中,陆副局长首先就潘先生反映海灵草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进行了回复,因为消费者缺乏相关证据,所以不能直接查处,而是依法先调解。陆副局长称,如果潘先生能够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店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洗护用品对其女儿造成严重不良反应,那可以直接立案。另外,本着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若潘先生对洗发水质量存疑,可以对产品进行鉴定,若确实存在问题,鉴定费用由商家支付,若无问题费用则要潘先生承担。
在调解中,除多方共同协商外,陆副局长还分别单独对潘先生和饶先生进行闭门协商,最终,饶先生提出在卡中剩余钱款不变的基础上,新海灵草赠送1000元充值额度,会员卡仍可在店中使用。不过,饶先生的提议被潘先生拒绝,潘先生称愿意放弃赔偿要求,但卡中余额要全部退回。
在近3小时的调解中,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只能终止调解。
第二次调解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十字街分局又于7月27日及7月30日召集双方进行了第三、第四次调解。7月31日,记者了解到,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新海灵草方面退3600元给潘先生,潘先生将产品全部退回给新海灵草。饶先生表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3600元已支付到位,拿回来的产品中未开启的会继续使用,而已使用的则不会继续销售使用了,这个损失会由公司承担。 (记者黄玉龙 实习生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