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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由政府代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由政府代缴8月1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市刚刚出台的社保扶贫新政,将社会保
原标题: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由政府代缴

8月1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市刚刚出台的社保扶贫新政,将社会保险扶贫的受益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将由政府代缴。

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沈人社发[2017]123号),推出一系列新的社会保险扶贫措施,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为困难群体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

据介绍,社会保险扶贫的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本地户籍的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2017年底,沈阳市已将各项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此前沈阳市对部分特殊人群参加社会保险者就有优惠政策,新文件下发后,沈阳受益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将按照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过贫困人员身份经历的参保人员,均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定对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一般居民的50%,2018年标准为9500元。提高分段支付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段报销比例低于70%的,均按照70%的比例进行报销;分段报销比例高于70%的,均按照大病保险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城乡居民工伤保险:推动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农民工工伤伤残保障问题。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工作程序。

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将农民合同制工人纳入城镇职工管理范围,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按照城镇职工的保险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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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问答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主要内容?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2、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吗?

可享受。对于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选择任意档次参保缴费,地方政府均为其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动态跟踪贫困人员范围?

为适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的特点,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过贫困人员身份经历的参保人员,均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

4、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后其享受社会救助资格及待遇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在“十三五”期间,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5、享受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待遇时间?

从2017年开始,被认定为贫困人员身份的,可享受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待遇。

6、社会保险扶贫业务经办流程。

申请条件:分局将符合扶贫人员的名单定期下放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通知到户、落实到人。

办理材料:符合扶贫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信社或农商行银行卡、开卡单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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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扶贫政策问答

1、享受大病保险扶贫政策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

2、此类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此类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一般居民的50%,2018年为9500元。

3、此类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提高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9500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段报销比例低于70%的,均按照70%的比例进行报销;分段报销比例高于70%的,均按照大病保险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例如,原来在三级医院就医的,起付标准线以上0—20000(含20000)元补偿55%、20000—40000(含40000)元补偿60%、40000—70000(含70000)元补偿65%,现在起付标准线以上0—70000(含70000)元均按照70%补偿。

4、此类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有封顶吗?

不设封顶线。

5、大病保险补偿费用还需要个人垫付吗?

不需要。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终结后,持医保卡直接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累计递进的费用段、补偿比例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韩冰

(责编:孝媛、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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