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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天津市东丽区通报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东丽区通报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天津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东丽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
原标题:东丽区通报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天津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东丽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4起,问责5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2人,政务处分3人。日前,东丽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1.东丽区农经委原党委书记宋子立等人在静宁高速公路绿化带工程建设中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区农经委对该工程项目统筹不合理、推动不力、审核设计方案不及时,致使工程多次延期,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不严,导致树苗大量死亡。华明街道执行政策标准不严,对于项目所涉土地拆迁核量数据虚高,导致工程延期。宋子立、区农经委林业科科长郭庆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华明街道城建办主任李秀梅受到诫勉处理。

2.东丽区环保局原局长李义柱等人因履行审核职责不到位被问责。在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评工作中,该局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细,将9个申报材料不齐全和建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申报,致使上述9个项目均未通过复核,占全市未通过复核项目90%,影响了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在全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李义柱受到诫勉处理,该局副局长张世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污染防治科科长李世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丽区水务局局长张玮等人履职不力,造成水质、环境卫生不达标被问责。2017年期间,东丽区水务局、新立街道、金钟街道、万新街道、华明街道未严格落实“河长制”,对界内部分河流点位水质、环境卫生治理不力,造成水质、环境卫生不达标。张玮受到警示谈话处理,赵凤宽受到诫勉处理,区水务局水管科负责人严志强受到诫勉处理;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程文鹏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党委委员寇海明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市容部门负责人丁兆波受到诫勉处理;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艳颖受到诫勉处理,农业办公室负责人毕加琪受到诫勉处理;万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香华受到警示谈话处理,河道卫生工作负责人张宝柱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华明农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冯洪武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华明街道执法队队长吕玉阁受到批评教育处理。以上单位党委被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4.东丽区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园区副主任刘鹏推动“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不力被问责。2018年以来,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园区对“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工作缺乏实效。截至6月底,该街道企业问题收集率仅为19.84%,在全区排名垫底,对全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刘鹏受到诫勉处理。

5.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涉农事务科科长倪志伟履行项目审批职责不力被问责。倪志伟在批复新立街道310亩设施农用地过程中,未按规定向区政府报批,且未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国土分局备案,导致区国土分局、区农经委等部门对该处用地情况未能有效监管,发生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4月,倪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丽区华明街道赤土村村委会副主任魏建发履职不力被问责。作为主管该村农业的负责人,魏建发对本村鱼池内长期倾倒工程泥浆问题失察,造成环境严重污染;2017年6月,魏建发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将加盖公章的空白鱼池承包合同给予该村村民储某某,在明知村民储某某父亲已去世的情况下,仍允许以储某某父亲名义签订鱼池承包合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魏建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徐丽)

(责编:唐心怡、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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