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将被“全程跟踪、一追到底”。记者8月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广东省于2016年启动建设的全省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纵向联通全国人大和省市县三级人大及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横向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备案审查。
随着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建设完善,全省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将逐步纳入,确保规范性文件不再游离于备案审查之外,真正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设置智能查漏报功能 确保“有件必备”
广东省在全国较早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16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建设,当年11月初步建成并在省级层面使用,去年9月首先在广州、汕头、佛山、惠州、肇庆五市试点使用,今年6月全面推开至全省21个地市人大和3个拥有立法权的自治县人大使用。
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的规定,广东省的经济特区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决定命令,各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设区市政府规章需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与此前文来文往的低效相比,统一建设使用的平台不仅大大快捷了文件的报送,也实现了全程溯源、全程留痕、全程预警。制定机关在平台上一键报备后,备案人员的关联手机会立即收到报备短信提醒。
为确保实现“有件必备”,平台专门开发“迟报预警”“智能查漏报”功能,一方面当规范性文件超过法定时间报备时,平台会进行提醒,红色灯表示超过法定时间报备;另一方面平台对有关部门公报刊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在线检测,通过互联网自动抓取公报内容,将已报备文件和公报文件作比对,查出漏报项目。通过短信息或电子邮件,提醒报备单位进行补报。
规范性文件报备后,由审查人员进行线上登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报备人员则会相应收到备案回执。
开发智能辅助审查模块 自动与上位法比对分析
进入审查流程后,电子备案后的规范性文件将会分发至各委员会,由有关委员会经征求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和制定机关沟通说明后,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采纳意见的,审查终止;制定机关不采纳意见的,启动撤销程序。
为了加快审查进度,在审查办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对经办人的审查时限均设置了预警灯,绿色灯表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黄色灯表示提醒审查时限即将到期。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还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智能辅助审查模块,不仅自动实现与上位法比对、法律法规相似度分析、进行融合搜索,还能提示审查重点,生成初审意见,使得审查质量和效率大为提升。
比如在对某市燃气管理办法开展审查时,上位法比对不仅自动关联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还链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并可进行全文和各条款的相似度分析。“通过相似度分析,我们得以重点关注与上位法不同的地方,是否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从而提高审查针对性与审查效率。”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一些行政处罚、许可、强制等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关键词,智能辅助审查功能会自动锁定,提示审查重点。在审查过程中,借助平台还可以在线征求其他单位、专家或者人大代表的意见。
目前,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在广东人大网开通窗口,接受任何一名公民提出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
率先对接全国人大法规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除了实现电子备案、审查等基本功能之外,平台还拓展了有关立法功能,各市也已经实现在线报送立法计划、报请批准法规、报备法规材料等功能。
据介绍,自2016年平台投入使用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186件,包括备案报告、公告、规范性文件文本、说明等报备材料共570份;接收公告、文本、说明、修改情况报告、审议结果报告等省市两级法规报备材料共360份。平台授权试点使用以来,5个试点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130件,包括备案报告、公告、规范性文件文本、说明等报备材料共405份。
而在今年6月全面授权使用后,广东省各市人大常委会开始通过平台接收向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至此,广东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均实现对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在线备案审查。
今年7月,广东省还率先完成与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接工作,成为第一个对接成功的省。目前广东省的法规通过平台可一键报备至全国人大平台,实现备案审查业务协同;省、市政府规章等通过平台共享给全国人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据透露,下一步,广东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将进一步完善与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对接,力争年内将平台延伸至所有县级人大常委会,推动平台横向联通一府两院,构建上下联动、覆盖完整、信息互通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记者 骆骁骅 实习生 宫旭 通讯员 任宣)